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須知
發布時間:2019 年 06 月 04 日
歡迎使用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查詢系統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除國家移民管理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依法向國家移民管理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。但不受理舉報投訴、行政復議、信訪申請、意見留言等。
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,將進行登記。并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:
?。ㄒ唬儆诠_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。
?。ǘ儆诓挥韫_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
?。ㄈ┮婪ú粚儆诒拘姓C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;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,告知申請人公開機關的名稱、聯系方式。
?。ㄋ模┥暾埞_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,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。
?。ㄎ澹┥暾垉热莶幻鞔_的,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間內作出補正;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,視為放棄申請。
?。┩簧暾埲藷o正當理由重復向本機關申請公開同一政府信息,已經作出答復的,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。需延期答復的,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,并告知申請人,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。
本途徑與國家移民管理局主動公開信息系統互為補充。為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效率,建議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之前,利用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”頁面的“搜索”功能對主動公開信息進行檢索。如果沒有檢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,請您依照程序依法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。在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,建議每次只申請一條政府信息。
感謝您的支持和配合!